【www.taipeisailing.org--人大政協】
紀委書記學習貫徹《準則》和《條例》心得體會
新修訂的《準則》和《條例》是黨的十八大后全面落實從嚴治黨的一大重要舉措,是在十八屆五中全會召開之前發出的黨要管黨的重要信號。
在黨的“三嚴三實”教育,及“從嚴治黨,從嚴治行”活動中,我們農行的廣大黨員干部認真學習了《準則》和《條例》的內容,對此認識如下:新修訂的《條例》前所未有地突出了紀嚴于法、紀在法前,實現紀法分開的原則,強調“把紀律挺在前面,注重抓早抓小”,將問題解決在萌芽階段。從主體約束而言,《條例》將紀律約束的對象從黨的領導干部延伸到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,強調全員性、全覆蓋。從時間約束而言,《條例》將紀律約束貫穿于各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黨工作和生活的全過程。
從空間約束而言,《條例》豐富并重構黨的紀律體系,從政治紀律、組織紀律、廉潔紀律、群眾紀律、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等六個方面細化違紀行為,制定具體處分條款,強調全方位約束。《條例》劃定對近些年新出現的一些違紀行為的處分,如拉幫結派、對抗組織審查、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、不執行請示報告制度、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,侵害群眾利益、漠視群眾訴求、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、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等。這些規定充滿了現實針對性,對形形色色的違紀行為形成強大而嚴密的控制網。
《準則》完善了黨內法規制度體系,與《條例》內容相互照應,充分體現了懲戒機制、防范機制、保障機制三者的有機結合。各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在發生違紀行為時,首先要受到黨內法規體系相關規定的約束與懲治。如程度嚴重,觸犯法律,將同時受到法律的制裁。這一體系也體現了《中國共產黨章程》與《準則》、《條例》之間的關系。《中國共產黨章程》是最根本的黨內法規,是管黨治黨的總規矩。
《準則》和《條例》是對《中國共產黨章程》的豐富和具體化,使其更具現實依據,更易于操作。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執行,各級黨組織必須迅速組織對《準則》與《條例》多種形式的學習與宣講活動,探索紀律教育的有效方法和途徑。從嚴治黨要從每一位黨員做起,要通過學習使每一名黨員熟悉并準確把握所有內容,從根本上重塑每一名黨員的形象,將這兩部黨內法規內容內化于心,外化于行。在此基礎上,結合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個人的實際,配合黨的“三嚴三實”教育,對照和檢查六大紀律的規定,找出不嚴不實的差距和問題,確保每一位黨員權利得到保障,義務得以完成,責任充分到位,為我行各項業務經營更快更好地發展提供強有力保障。